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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之適足以捐之 談活體腎臟捐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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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正常的解剖構造與功能來看,人體有兩顆腎臟,現今臨床醫學證明,一個身體健康的成年人,只要一顆正常的腎臟就可維持良好的運作,和有兩顆腎臟的人得到腎衰竭的機率一樣,並不會因為捐贈出一顆腎臟,就比較容易產生腎衰竭。這也是為什麼在腎衰竭患者苦候不到腎臟時,親人若願捐出一顆腎臟移植給患者,反而是一項好的選擇。

 
五等血親可捐腎
 
四次門診細評估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,活體腎臟捐贈者的資格已從三等親開放到五等血親及其配偶,捐贈的動機必須是完全出於自願,血型相符、無任何高血壓或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是基本的篩檢條件。其中配偶是指結婚兩年以上,或生有子女者。理想的捐贈者年齡需為介於二十歲到六十歲之間的成年人,並應檢送捐贈者的完整心理、社會、醫學評估等相關資料,經由院內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,方可執行手術。大部分的醫療檢查及評估皆可在門診完成,目前活體腎臟捐贈至少必須經過四次以上的門診評估....<詳見全文>
 
(轉載人醫心傳第42期,資料整理/慈濟器官勸募中心暨器官移植小組)
 
最近更新 ( 週五, 25 一月 2013 11:04 )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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